③心理测量量表SAS标准分>50分或SDS标准分>53分,或合并其他精神疾病的患者。
④合并有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常规用药无法控制的患者;合并严重感染、结核和肝炎等传染病史、淋巴细胞增生、造血系统异常、肿瘤的患者;合并有严重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的患者;合并原发或继发性免疫缺陷及超敏患者。或临床检测指标属于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患者:谷丙转氨酶或谷草转氨酶增高>1.5倍正常值上限;肌酐增高>1.5倍正常值上限;肝纤维化(P3NP)>2倍正常值上限;HIV血清学检测阳性;血常规主要指标中任何一个低于正常值下限;或其他实验室检查异常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参与此试验的患者。
⑤已知对本研究中所用药物过敏、及含有相关药物成分过敏的患者。
⑦正在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或12周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⑧2周内曾使用中药或中成药、外用抗生素治疗者;4周内用过激素类等外用药物或紫外光治疗者;12周内曾接受甲氨蝶呤、环孢素A或口服抗生素治疗者;24周内曾接受阿维A或生物制剂治疗者(有以上用药情况者经过停药洗脱后也可纳入)。
★ 最终由临床医生根据您身体情况、检查结果来确认您是否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