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制剂治疗失败
生物制剂治疗过程中的疗效衰减实质是一种继发性治疗失败。生物制剂的治疗失败通常分为原发性治疗失败和继发性治疗失败,前者是指按推荐剂量、疗程首次应用该生物制剂在疗效评估点内未达到临床应答标准(PASI 50);后者则是指用于银屑病的生物制剂在治疗初期显示良好疗效,随后治疗过程中出现疗效衰减,无法维持治疗目标,医生和患者认为疗效不充分。
①联合免疫抑制剂,如甲氨蝶呤以提高疗效并降低抗药物抗体的产生;
②增加生物制剂的药物剂量或缩短用药间隔;
③转换为其他生物制剂;
④转换为传统治疗方法(推荐强度:C)。
关于生物制剂的转换,要把握慎重、科学、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患者需求、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生活质量评估及其他因素(给药间隔方案、给药途径及费用等)。建议:
①慎重转换:只有当一种生物制剂的疗效不能使患者达到满意的生活质量或发生不良反应判断为不能继续使用时才是进行转换的时机,不应轻易放弃一个有效且患者能耐受的生物制剂;
②科学转换:一种生物制剂发生疗效衰减并不排除对其他相同靶分子抑制剂仍有满意效果,但也不是所有转换都能提高疗效;与抗药物抗体相关的疗效衰减,可转换为靶分子相同或不同的药物,而对于原发性治疗失败则应转换为不同靶分子的生物制剂;需要注意,选择转换生物制剂的种类与其作用靶点的上下游关系以及上市的先后顺序无关;生物类似物与其原研产品的分子结构、靶抗原和结合表位都是一致的,不能作为发生疗效衰减时相互转换的选择;
③合理转换:停止一种生物制剂到开始应用另一种生物制剂的间隔时间目前尚无一致的意见,取决于患者疾病严重程度、先前所用的制剂种类、对治疗的反应和合并症等,应在综合评估后确定。
由于疗效衰减而更换生物制剂通常不需要洗脱期,原生物制剂按方案需要再次用药的时间就是转换新的生物制剂启用的时间。如果患者的病情允许,在原生物制剂停用后3~4个半衰期启用新的生物制剂则更加稳妥。
由于安全性原因而更换生物制剂则需要一定的洗脱期(4个半衰期),直到安全性参数恢复正常或稳定为止(推荐强度:C)。
患者在开始新的生物制剂治疗时,先使用推荐的诱导剂量,然后进行维持剂量给药(推荐强度:C)。
常用生物制剂的半衰期为:(见表格)
依那西普 | 3.5天 |
英夫利西单抗 | 10天 |
阿达木单抗 | 14天 |
乌司奴单抗 | 21天 |
司库奇尤单抗 | 27天 |
依奇珠单抗 | 13天 |
古塞奇尤单抗 | 18天 |
生物制剂转换为传统治疗方法时,无需洗脱期(推荐强度: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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