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屑病生物制剂的使用原则

目前生物制剂在我国获批的适应证大多为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佩索利单抗除外),当患者的病情需要接受系统治疗时,特别是接受光疗或传统系统治疗无效、失效或无法耐受且生活质量受到明显影响时,可考虑应用生物制剂。

其他类型银屑病参考国外适应证批准情况及国内外临床经验。PsA(关节炎症银屑病)对患者生活质量影响大,不及时控制有可能致畸、致残,建议积极考虑应用生物制剂;脓疱型和红皮病型银屑病如需使用生物制剂,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综合评估,权衡利弊做出选择。在治疗前,应与患者和/或其监护人进行充分沟通并取得其知情同意。

银屑病生物制剂的使用原则

银屑病生物制剂的使用原则

图源:摄图网

▲本文摘自《中国银屑病诊疗指南(2023版)》,仅供各位朋友学习参考,如需治疗请前往正规医院就诊。

生物制剂的使用原则

治疗开始前应慎重权衡利弊,严格筛选适应证,充分考虑不良反应风险和经济因素。对于超适应证应用者还应对其可能的获益与风险给予具体说明。医生和患者需要在药物使用方式、监测和随访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药物选择:选择生物制剂的种类需考虑银屑病病情和关节受累等情况,同时对患者的健康背景、预期治疗目标、用药途径和频率的偏好和依从性等方面综合考虑。

●疗效评估:生物制剂的治疗过程中需对有效性和安全性等情况进行持续评估。目前临床已证实生物制剂疗效优于既往传统治疗,建议以皮损完全清除或PASI90、GPPGA0/1作为达到满意疗效的指标(简称达标),最低疗效标准则应达到PASI50或生活质量改善(如DLQI改善≥4分或情绪低落缓解)。

●维持及停药:多数生物制剂治疗方案有诱导和维持治疗两个阶段,长期维持治疗对病情控制效果优于间断或按需用药,尤其是重症、顽固和发作频繁的病例,以及伴有关节损害、对患者生活质量影响严重者,应尽可能进行长期维持治疗。

治疗效果达标并保持稳定6个月以上,患者有停药诉求者也可以减量维持治疗或停药,可减少单次剂量(减少20%~50%)或延长用药间隔,停药和减量应注意避开患者既往易复发或加重的季节。生物制剂应用过程中出现药物相关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处理。

生物制剂治疗失败时,如为原发性治疗失败,即治疗12周未达到最低疗效标准,应停药并更换治疗方案;如为继发性治疗失败,即原本有效的生物制剂发生疗效衰减不能维持患者满意的生活质量,可通过生物制剂加量、联合其他治疗方法或更换治疗方案以达到满意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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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摘自《中国银屑病诊疗指南(2023版)》,仅供学习、参考、交流之用,如需治疗请前往正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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